继贵州全省法院2020年9月23日启动“黔山雷暴”之“六稳”“六保”专项执行行动以来,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发挥执行职能,强力推进开展“暖冬”涉民生案件的执行。
2020年10月15日,钟山法院收到了泥工团队代表武某某与六盘水市某生鲜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的强制执行申请,申请执行标的97000余元,为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按照“六稳”“六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该院立即予以优先立案,并优先执行。
次日,该案即移送到执行法官手中,通过初步了解,原来武某某于2018年便与被执行人六盘水市某生鲜公司签订了建造合同,被执行人将其市场内建造(贴砖、打地皮、砌台面等)工程交由武某某带领的泥工团队完成,但工程完工后,该公司拒不支付工程尾款,为讨得团队泥工们的“血汗钱”,武某某只有将该生鲜公司告上法庭。经法院审理判决,该生鲜公司应当支付武某某人工费等各项费用合计97000余元,但该公司却仍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偿还款项,无奈,武某某只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后,同时考虑到目前已近年底,本案申请执行的款项可能直接关系到民工们及其家人们的生计问题。执行人员立即启动相关执行工作,不敢有一丝耽搁,但经过对该公司银行账户、网络资金、证券、不动产、车辆等财产展开查询工作,并实际走访该公司住所地进行现场调查,最终发现该公司已经倒闭并未经营,此时仿佛被执行人这边已没有什么财产可供执行。
面对此种情形,执行法官将目光转换到该公司股东的验资情况上,试图从这个方向破局。原来依照规定,公司法人是以自己财产对外承担责任,而公司股东是不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但也有几种例外情形,其中一种就是公司法人股东出资不实。果不其然,通过对该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查询,发现了该公司中有部分股东并未实际出资,执行法官立即联系到该公司各个股东,首先向他们阐明法律规定,劝服他们共同来法院协调解决,否则将依法启动追加他们为本案被执行人。为避免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导致被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罚款、拘留等各种强制措施,股东们一致同意尽快缴纳执行款项,配合法院执行。
2020年11月16日,该公司将执行款项全部打入到了法院指定的专项账户,承办法官立即通知申请执行人武某某前来领取,至此这起涉民生劳务工资案件顺利执结,案件办理历时仅仅一个月。
每年年底都是农民工讨薪案件的高发期,钟山法院牢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坚决贯彻落实“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切实加强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坚持优先执行、全力执行,深挖执行线索,穷尽各项执行措施,使涉民生案件各项权益得到及时兑现,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在此,我院 所有被执行人,请积极配合法院执行,避免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