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某!我是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关于李某申请执行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于10月25日立案并依法向你发出执行通知,但你一直未主动履行且未申报财产。根据法律规定,该院将依法冻结银行账户等。现在电话联系你,督促你履行……”近日,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通过电话向被执行人释法析理,促使其主动履行了36万元的执行款。
曾某(甲方)与李某(乙方)签订了某居委会宅基地买卖协议。协议约定曾某以36万元将位于该居委会的一宗宅基地出售给李某,该宅基地所有权属于李某所有。因李某不属于该居委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办理宅基地使用手续,李某要求退还所有支付款项,但未能如愿,遂诉至临湘法院。2023年9月,临湘法院判决李某与曾某签订的买卖宅基地协议无效,曾某须限期内返还李某36万元。判决生效后,曾某未如期返还款项,李某遂于10月25日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与被执行人曾某进行了电话沟通,详细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执行程序,明确告知其如果继续拒绝履行将面临的法律后果及后续带来的严重影响。
“我不知道不及时还钱会面临这么严重的后果,我立即还钱,以后也将加强法律知识学习。”该次通话,执行法官通过释法析理与执行威慑双管齐下,使曾某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主动兑付36万元,遂有了文章开头一幕。至此,该案圆满执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