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真要扣押我的车子?车子还给我吧,我还要用小车跑厂里业务呢!”连忙赶来的被执行人熊某焦急地说。
原来,熊某是一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他和申请人刘某本是关系融洽的同学。多年前熊某陆续向刘某借款十余万元,借款到期后熊某未按约定归还借款,刘某将熊某诉至四川省江安县人民法院。2023年2月,经法院审理,判决熊某偿还刘某借款七万元,但熊某一直拖延未履行,刘某遂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九月初,江安法院执行法官查询到熊某的一辆小型轿车出现在怡乐镇,立即前往怡乐镇给轿车张贴封条。熊某闻讯赶来,在法院强制措施震慑下,主动表示原意和解履行,恳求法院暂不扣押其车辆。
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熊某与刘某面对面进行了充分地沟通。为取得刘某的谅解和信任,熊某当场履行了一万元欠款,剩余部分双方也达成了今年底一次性付清的和解协议。被执行人熊某表示一定按期足额履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刘某也同意解除对被执行人账户的冻结并退还扣押的车辆。至此,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