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要拘留我吗?我马上去找家人筹钱。”被执行人刘某无力地争辩。面对四川省江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出具的对其拘留12日的决定书,刘某有点傻眼,没想到法院竟然“动真格”,在即将被拘留之际才悔不当初,最终只能接受法律的制裁。近日,江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法院会见室宣读了一份司法拘留决定书,在法律震慑下执结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
被告刘某与原告易某为雇佣关系,刘某将易某带到四川凉山州美姑县一作坊工作。2020年11月,易某在工作过程中被圆盘锯锯伤右手中指和无名指,经司法鉴定确定为九级伤残,刘某利用易某不懂法律知识,便草拟了一份补偿易某20000元了结此事的《协议》让易某签字。后易某生活无以为继,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被告刘某赔偿原告易某127094.06元,二审维持原判。因刘某一直未履行,易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并查询了其名下财产,发现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刘某亦未向法院申报财产,且拒不履行赔偿义务。执行法官多次与其沟通催促其履行,刘某以生活不易、判决不公、以后会赔偿等推脱之词为借口拒不履行。
法律权威不可侵犯,执行法官决定对被执行人刘某实施拘留,得到通知的刘某这才意识到“强制执行”的强制力。
“我一定好好增强法律意识,今后遵纪守法。”后悔不已的刘某承诺拘留结束后分期履行赔偿义务。该案最终得以执结,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同时有效捍卫了法律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