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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虎林:锦旗来了 冰天雪地里的执行交付

  2月1日,黑龙江省虎林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重拳出击”,在班子成员、执行局局长张佳升的领导下,执行法官盖玉坤等11名执行干警前往虎林市某村,顺利执结一起土地侵权纠纷案,依法强制交付593.41亩土地,该案当天现场执结,有效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李某与方某侵权纠纷一案,经黑龙江省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初审,判决方某于判决生效后返还593.41亩土地交由李某经营管理。立案执行后,依法向方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但方某仍未向李某返还涉案土地。为保证申请人权利,不耽误土地农时,虎林法院依法发布退还公告,责令被执行人方某于15日内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交还李某,到期仍不履行的,将依法强制执行。截至2月1日,被执行人方某仍未履行法定义务,盖玉坤副局长带领11名干警前往现场,根据涉案土地四至和面积,并于当日向权利人李某交付涉案土地。

  该案纠纷发生于2004年,时至今日,涉案土地状态发生极大变化,在执行过程中,盖法官通过多次前往某乡政府、某村村委会、东方红林业局某部等有关部门调查取证,同时因土地偏僻均为泥地,执行法官多次乘坐农用四轮子前往田间地头实地调查,组织各方工作人员实地测量,最后在第一场雪之前确定了该案涉案土地的四至及面积,固定好了证据,为以后的强制执行打下了坚实基础,因该涉案土地历时久远,被执行人已将该地块通过对外转让承包经营权的方式将部分地块转给了另外三名案外人,通过法院的调查走访,及向案外人的释法明理,案外人在交付的过程中积极到场配合签收法律文书及返还土地,同时得到申请执行人的认同。

  交付完毕后,由于被执行人方某未在本地,执行法官通知电话转告方某,法院已将涉案的593.41亩承包土地交付权利人李某,并告知其不得阻挠或妨碍权利人李某占有使用该土地,否则将承担法律后果。当日,权利人现场申请结案。

  2月6日,李某夫妻将写有“秉公执法、清正廉洁”的锦旗和感谢信送至法院。“张局长、盖法官,真的是太感谢你们了,这块土地纠纷好久了,要没有你们,我不知道我的这块地什么时候才能拿到。”申请执行人李某激动地说。

  一面锦旗和一封感谢信不仅代表的是申请执行人对承办法官的感谢,更是对虎林人民法院依法办案、公正执行的充分肯定。虎林人民法院将继续带着人民群众的信任与认可,进一步践行司法初心,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强化履职担当,依法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