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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泰宁法院节后执行工作实现“开门红”

  新年伊始,万象更新。自春节初七上班以来,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收心归位,以饱满的热情迅速投入执行工作中,成功执结案件29件,迎来执行工作“开门红”。

  1月28日上班第一天,李法官就接到了申请执行人的一通电话,“李法官,我找到了被执行人的租住地,被执行人刚好在家,你们赶紧过来。”“请你不要惊动被执行人,蹲点守住被执行人,我们马上出警。”放下电话,案件承办人与法警立即派车前往被执行人租住地。

  此时,被执行人刚好在家中一边看着电视一边泡着茶,面对突然出现在自己面前的法警,被执行人很诧异。“我们是泰宁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你是被执行人谢某吗?请配合我们到法院一趟。”执行人员果断将被执行人拘传到法院。

  在来法院的途中,被执行人始终强调自己没有钱,有钱一定履行。一到法院,听说如不还钱将被拘留,这大过年的,如被拘留,非常不好看,而且还大失脸面。

  于是被执行人谢某立即联系朋友,主动筹钱还债,不到一小时,被执行人筹到了钱5万元,主动履行还款义务,至此该案全部执行完毕。

  据了解,节后以来,泰宁法院共出动警力30余趟次,拘传5人,查封房产5处,汽车2辆,执结案件29件,15名被执行人迫于执行压力主动履行义务,执到到位标的35.6万元,实现了2023年执行工作“开门红”。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