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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法院:新的一年 看新的执行故事

  壬寅虎年,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成果振奋人心。癸卯兔年,全区法院执行干警将再接再厉,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诉求,把人民群众的需求作为第一任务,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本期执行日志,将继续讲述内蒙古法院的执行故事。

  包头市青山区法院

  开展涉案车辆专项扣押行动

  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提升执行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近日,包头市青山区法院开展了涉案车辆专项扣押行动。

  在申请人的积极配合下,执行干警通过对查封车辆行车轨迹进行综合研判,经过多地的实地调查走访,成功扣押涉案车辆2台。扣押车辆后,执行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发出履行义务通知书。其中一被执行人迫于执行威慑,立即将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案件顺利执结;另一案被执行人仍未履行法律义务,青山区法院后续将依法对涉案扣押车辆启动拍卖程序,以兑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多伦县法院

  司法救助让受困家庭走出阴霾

  近日,多伦县法院对当事人赵某进行了司法救助。赵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造成脑外伤后遗症,经鉴定机构评定为八级伤残。后经诉讼,生效裁判判决侵权人王某赔偿受害人赵某各项损失合计365826.71元。因王某未按生效裁判确定的期限履行义务,赵某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王某仅给付了10000元,后经查询被执行人王某确无财产可供执行。赵某是家里的顶梁柱,受伤时正值壮年,因脑部伤情严重,再无法通过外出务工维持家庭收入,家庭失去了经济来源,除了赵某本人需要被照顾外,两个未成年孩子也需抚育,一家人的生活因为一次交通事故陷入了极为艰难的境地。

  经审查,赵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通过各方努力多伦县法院给予赵某8.3万元的司法救助金。获得救助后,赵某委托亲属向多伦县法院递送一面“维护法律扬正气无私援助为弱者”的锦旗表示感谢。

  商都县法院

  火力全开打响新年第一枪

  新年伊始,万象更新。春节假期结束,商都县法院执行局全线按下“启动键”,执行干警迅速收心归位,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以崭新的面貌迎接新的挑战。主动梳理案件,根据案件性质分门别类、建立台账。对涉金融、涉民生、涉企业等执行案件开启集中清积行动。

  1月31日,农历正月初十,室外温度零下十几度。执行局干警不畏天寒路滑奔赴化德县执行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出动警车3台,干警14人次。在确保文明、善意、规范同时,依法采取各类有效举措加大执行力度,让“纸上权益”变成群众手中的“真金白银”。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