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组对河北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评估反馈中指出的突出问题和执行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以及存在的差距,河北省沧州市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进一步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深刻分析,对标对表,理清思路,明确方向,强力整改,确保达质达效,不走过场。
直面短板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到位。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认真梳理问题,及时总结分析原因,对标对表,举一反三,在理顺机制、健全制度、规范执行等方面狠下功夫,进一步严格规范执行工作。强化规范执法意识,将依法、规范办案贯穿于整个执行活动的始终。充分运用好指挥平台对执行工作进行管理和监控,严格落实网上办案的要求,确保全部案件在系统上办理,并实时录入执行工作信息,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坚决杜绝虚假结案、乱用结案方式以及超期限拖延结案及终本文书不规范等问题发生,全面促进执行工作信息化水平的提高。与此同时,针对现存超期未结的首执案件开展集中清理。对符合扣审、延审条件的案件,抓紧履行法律手续;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符合“终本”条件的案件抓紧以“终本”方式结案,确保“应终尽终”,超期未结的案件全部清理完结。
进一步加大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执行力度。坚持“挂图作战、倒排工期”,进一步加快工作节奏,全力完成结案目标。对现存未结的案件,再次逐案排查分析,对其中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充分运用责令报告财产、司法拘留、罚款、审计、“限消”、“纳失”等手段,迫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并逐案确定结案方式和结案时限,以执行完毕为首选结案方式,努力提高案件的执行完毕率和执行到位率;同时,加快评估拍卖资产处置工作,全力推进案件的实际执行和结案率。
再次全面整改“终本”案件。对2016年以来的“终本”案件再进行一次清查整改,务必整改到位,确保三年“终本”案件合格率达到100%的目标。对没有穷尽调查措施不符合“终本”条件结案的案件,在重新启动网上查询的同时,落实传统查控措施,认真核实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采取补査措施后,如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立即恢复执行;对“终本”案件中符合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条件而未采取措施的被执行人全部进行限制;对检查中发现的已经“终本”存在有可供执行财产的案件,立即恢复执行,依法处置涉案财产。
组织专门力量,逐项对照“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组反馈的具体问题清单,全面检查所有案件卷宗。检查案件结案方式是否适当、驳回执行申请、申请人撤回执行申请的按执行完毕报结、以及卷宗结案方式与系统结案方式不一致、文书送达不规范和扣除执行期限不规范等问题认真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