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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邵阳:打击违反“限高令”行为

  近日,湖南省邵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吕尚约谈了被执行人马某,对其违反“限高令”的行为采取罚款2000元的惩罚。此前,马某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法院对其采取“限高”、纳入失信黑名单等措施,但马某仍通过“黄牛”等手段购买飞机票、高铁票等规避“限高令”,执行法官依法拘传马某。经执行法官批评教育后,马某深刻检讨了自己的错误,递交了悔过书。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