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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舟山:善意执行为守信企业“造血”

  近日,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发挥法院执行职能服务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的通知》,要求通过善意执行,“造血”守信企业。该院逐一摸排177家失信企业,针对有履行意愿且具发展潜力的14家企业,暂停适用或解除信用惩戒措施;对32家因疫情防控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被执行企业,给予1至3个月的宽限期,推动复工复产,为债务后续履行保留“双赢可能”,促成企业主动履行217万元。同时联合市信用办、银保监等部门推出“诚信履行贷”,为自动履行红名单企业融资提供额度和利率优惠。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