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中的财产调查是怎么回事
执行中的财产调查包括三部分,即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申报以及法院调查。
首先,申请执行人提供。
申请执行人有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或财产线索的权利和义务。
相对于法院来说,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情况更了解。如果能将了解到的被执行人情况及财产线索告知执行法官,法院可以采取更快更精准的查人找物措施,这样呢,有助于节省执行时间、节约司法资源、提升执行效率、尽快兑现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
其次,被执行人申报。
执行法官收案后,会向被执行人寄送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责令没有履行付款义务的被执行人,限期如实报告财产。这里有四点需要注意:
1.限期的具体期限,是指在收到报告财产令的7日内。
2.报告财产的时间点,一是收到报告财产令的当前财产状况,二是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内的财产变动情况。
3.财产报告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证券、基金、支付宝、财付通、保险、社保、房产、车辆、名下公司等等。
4.补充报告,就是执行过程中,财产变动之日起的10日内须向法院报告。
这里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如果拒绝报告或虚假报告,法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违法人员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严重的还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法院调查。
一是电脑系统查询。执行案件立案后,执行法官可以通过网络查询系统,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全方位的调查,法官会根据查询结果采取相应的冻结、扣划、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
二是现场调查。对下落不明、拒不提供财产线索的被执行人,执行法官会上门走访,了解具体情况。
三是委托调查,对被执行人户籍在外省市或公司注册在外省市的,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指挥系统,委托当地法院代为调查财产、经营等情况。
责任编辑:常跃旺
